易延友(易延友律师事务所)
2013年7月1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 对于李天一案,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面对广大网友的批评怒骂,又表示:“顺着无知大众说话远比说出真理容易“。7月16日下午3点37分发表的最后一条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 @许昌高中王博:清华大学法学院这位易先生做为“法律人”显然是在为李双江说话。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此案只能以罪罚相适应来讨论,因为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已有规定。以陪酒女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来辩护便是法盲了。因为法律只对证据说话而不是对“可能性”说话。“可能性”只是“莫须有”而不是证据。@和菜头:标准的浩劫级公关灾难案例,请大家观赏一个专业人士试图对社会大众说话时,采用了错误的表达方式和混乱的逻辑之后,会引发多么大狂暴的反击。@FTD-TT:呵呵,请问危害大小是以什么标准来评价??强奸就是强奸,只要违背女方的意愿罪过都是一样的,跟女方职业无关,就你这种人还当博导?你教的好学生吗?@一十一为王:完了,彻底完了,中国的教育怎么会走到牲畜一样的水平,人性甚至还不如畜性。@包炬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在你心目中人是三六九等么,居然公然能说出此等歧视话语。@杨和平导演:完全是个法盲,幼稚,无知。就这样的人还混进清华当叫兽?这个国家怎么啦?!@热情洋溢的老头:你太缺德了!@谢伟锋: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当看到堂堂清华大学教授,竟然公然标榜“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心中愤懑之情只能用爆表来形容!刚开始真的以为这位居学堂之高的法治和教育工作者的微博是不是被黑了,后面亲自登陆其微博,才发现里面早就炸开锅。而易延友面对滔天的指责,他所作的只是把陪酒女的范围大到“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的范围。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淡定。 记者赵宝彤报道: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16日在其个人微博为李某某辩护律师“说两句”称:“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微博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随后又在微博称是“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17日18时40分,易延友本人再次在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对于易延友的“致歉声明”,网友有赞有弹。@“童之伟”称:“如此甚好!有些道理一时没想透,很正常。有些网友不讲道理,凭感觉骂人,也确实够呛。”但也有网友不买账,@“王_新”:“没说错在哪里,只是表面服软罢了。”据悉,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李某某母亲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发布声明称,“陪酒女”不是李某某等强奸无罪的挡箭牌。 《新闻1+1》白岩松: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中一句“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引起热议。17日晚播出的央视《新闻1+1》节目中,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批驳了易教授的不当言论,称“微博140字让知识分子不再深度思考”,并指出其“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节目中,白岩松直截了当得送给清华教授易延友12个字“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白岩松指出,1、法律前人人平等,易的说法违反常识;2、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线,法律并没对身份做界定,他的说法突破底线;3、最要命的是冒犯公众,冒犯公众比虚假新闻伤害更严重。知识分子应该管好自己的嘴。不管生活在怎样的时代,知识分子都应以爱做最大的底色。永远对现实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被利益所绑架,做一个正方向的推动者。做啄木鸟,通过找出树上的虫子,去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喜鹊,天天说好话,于森林健康却无益。
<h2>陈满案,蒙冤23年,什么概念h2>您好!陈满蒙冤23年,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说明求得司法公正是何其难啊!
下面是陈满案全记录
1992年12月25日
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随后被羁押。
1994年11月22日
历经一、二审,陈满被判死缓,服刑至今。
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和家人,开始了“陈满无罪”的申诉路。
2015年2月22日
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和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陈满冤案申诉状。
2015年2月16日
易延友收到最高检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5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陈满案再审在海口开庭。
12月28日,海口美兰监狱,大哥陈忆夫妇和陈满交流将近半个小时。走出监狱,陈忆说,和10年前来看陈满时相比,弟弟老了黑了瘦了,但这次精神状态要好很多。
陈满案再审时间临近,长年关注并为陈满奔波的多位律师,相继赶到海口。律师群中,有一审和二审辩护律师曹铮,还有曾在监狱与陈满面对面一整天的律师陈建刚,以及再审出庭律师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和川籍律师王万琼。“我们希望亲眼见证陈满回家,因为这是我国法治进程,最值得记录的时刻。”曹铮说。
12月28日晚,华西都市报记者还辗转与办理陈满案的警方——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区分局(原振东区分局)政治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电话里,这位负责人表示,因年代久远,当年承办该案主要民警,已陆续退休。而他本人,于2003年进入分局工作,对陈满案完全没有听说过,所以不知情,故不便作任何评说。
陈满一审律师
写了77次申诉材料,几乎全部石沉大海。“我开始灰心了。毕竟,时间越久,翻案的机会就越渺茫
A再审前一天大哥:“为弟弟腾出了向阳的屋子”
12月28日,陈满案再审的前一天,海口下着小雨,有点凉。
美兰监狱,陈满的大哥陈忆搀扶着爱人李宇琪来到这里。
他们带着从老家四川绵竹给陈满买的一身新衣服,专程给弟弟送来。
夹克、粉色衬衣、西裤还有皮鞋,大嫂李宇琪说,这样的着装显得正式。“衬衣选择粉红色,是想象征有好兆头。”
“衣服没有让送,但破例让我们跟陈满见了面。”陈忆说,陈满显得很平静,可能是在监狱里呆久了,整个人都麻木了,“弟弟老了黑了瘦了,但能感到他精神还不错。”
会面中,陈满问大嫂侄儿的情况,当得知侄儿已经结婚后,他点了点头。
陈忆说,家里三兄弟只有他有一个儿子,两个弟弟都没有结婚生子,“二弟(陈满)跟我们的最后一张合影时,我们儿子还抱在手里,如今都27岁了,都结婚了。”说到这里,陈忆很是感慨。
虽然衣服没有送到陈满的手里,但是陈忆夫妇依然感到很高兴,“提前和陈满见了面,说上了话。”
由于亲属会面不能谈案情,三人就聊了一会儿家常。陈满问陈忆住哪里,安全不,也问了老家爸爸妈妈的情况,“虽然前不久才打了电话给父母,但他还是很惦记。”陈忆说。
此前,母亲王众一说,她们老两口身体不行了,不能去看儿子出庭了,“我们去了怕回不来了。”
王众一说,家里就全权让老大陈忆和大儿媳去,“我倒是想他们两个人去能三个人回来。”
“从10点半开始会见,只聊了半个小时。”陈忆说,他和弟弟差不多有10年没有见面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感觉还有好多的话没有说,“期待他明天就能出来和我们团聚,一家人坐在一起慢慢聊。”
陈忆说,爸爸妈妈为了迎接弟弟回家,还专门腌制了两块腊肉,弹了两床新棉絮,和一套新的床上用品,还把他以前住的那间向阳的屋子腾出来,准备给弟弟住。“希望他回家后忘掉监狱,忘掉那些阴暗的东西,忘掉过去的痛苦生活,每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阳光。”
律师:“如出狱会寻求合理的赔偿”
28日下午3点,陈满案再审辩护律师易延友和王万琼来到美兰监狱会见陈满,做开庭前的最后沟通,告诉他庭审的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
会面从下午三点持续到五点,王万琼律师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了会面的一些情况,她说,“除了告诉他流程,更重要的是给他梳理一下当年的证人证言,还有就是帮他回忆当年的一些庭审情况,毕竟过了这么多年了。”
由于时间有限,王万琼只给陈满梳理了十多个证人证言,“太多他也记不住。”
陈满案再审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教授对于本案则表示,“我认为陈满是无罪的,最高检也做了史无前例的无罪抗诉,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而就陈满案后续的赔偿问题,易延友说,等陈满出狱后再说,“坐了20多年的牢,加上一些别的原因,对陈满的身体、精神和心理都造成了损害,会为他寻求一个合理的赔偿。”
同学同事来了,希望能接陈满回家
陈满当年在绵竹县(今绵竹市)工商局的同事姚军也一直关注着陈满案的再审,当得知29日再审的消息后,也从老家赶了过来。
据陈满大哥陈忆介绍,陈满和姚军两人曾一起下海,后来姚军又回到绵竹。
陈满的高中同学王代斌也来了,“他们是来接陈满回家的。”陈忆说。
据陈忆介绍,他们三兄弟当年读书都非常刻苦的,成绩也都很好,可惜的是陈满因为感冒发烧,高考考砸了。
后来,陈满通过招干考进了绵竹县工商局。“那个年代,一个家庭里有两个大学生还有干部,是相当可以的了。”陈忆说,没想到弟弟辞职闯海南才4年时间,就出了事情。
28日晚上7点,陈忆接到了母亲王众一从绵竹老家打来的电话,电话中陈忆给母亲描述了当天和弟弟会见的情况,“母亲很高兴,说看到了媒体的报道。”陈忆安慰母亲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等待庭审的到来,“我会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报告结果,报告好消息。”
B为他辩护的律师们发黄卷宗曝光公安副局长手写“认定理由”
曹铮,今年75岁。1994年5月16日,当陈满父亲陈元成在海口找到他时,他在海南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刑辩主任。
12月28日下午,坐在海口某宾馆茶室里,曹铮从行李箱里,掏出一大叠材料。“这些都是我为陈满作一、二审无罪辩护的卷宗材料,我全部保存着。尽管我没成功,不过,这些都是见证。”
“陈满父亲对他儿子的爱,我永生难忘。”曹铮说。当然,对在监狱见到陈满的那一幕,曹铮更是记忆犹新。曹铮说,当时陈满已被羁押一年多时间了。“整个人精神状态极差。一个劲地说:他是被冤枉的,他没干过……”
据曹铮介绍,他在一审和二审庭上,均替陈满作的是无罪辩护。并当庭质证“物证去了哪儿”、“警方调查人证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等多项理由。不过,他等来的还是死缓判决。
收到海南省终审裁定后,曹铮显得格外沮丧。他不死心,便继续替陈满父母改写申诉材料,多达77次。不过,几乎全部石沉大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灰心了。毕竟,时间越久,翻案的机会就越渺茫。”
时隔20多年,曹铮留存的卷宗已全部泛黄。不过,纸上字迹依旧清晰。其中,包含一份落款为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某副局长的手写材料,题为《关于侦破“12.25”案件的有关情况》。
这份手写材料共计6页,全系手写。材料最后一段这样写道:“这次审讯进行了五个晚上,在整个审讯中,我们始终坚持专人审讯,不诱供,不逼供。采取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都让陈满自圆其说的方法进行审讯。正是通过反反复复的审讯,陈满在几次交代中把整个案发现场的细节全部自己讲出来。如果不是他作的案,是不可能对现场情况及案情如此了解,所以我们认定陈满作的案。”
前几天,正在新疆办案的曹铮,从同行获知最高院对陈满案启动再审程序。“我当时非常兴奋。因为,我终于看到了陈满无罪回家的希望。”于是,他立即订了一张从乌鲁木齐直飞海口的机票,经过6个小时的飞行,他抵达海口,希望能坐在旁听席上,见证陈满回家。
律师监狱笔录“他比我大10岁,看上去老20岁”
陈满被判入狱后,一直在海口美兰监狱服刑。尽管其间有多位律师和家人前往探视,不过,探视时间都较为仓促。时至2013年,北京律师陈建刚开始介入陈满案。
当年10月9日,陈建刚来到美兰监狱,获准会见已51岁的陈满。“那次的会见时间,长达一整天。”
陈建刚进入监狱,陈满正在一个工作间劳作。当狱警轻声叫喊陈满时,陈满驼着背,用鼻子“嗯”了一声。而与陈建刚交流时,陈满眼睛一直朝下,无论陈建刚怎么说,陈满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似乎说的事与自己无关一样。时至下午,两人的会见被安排至一间办公室里。可能是之前麻木有所缓解,继续交流半个小时后,陈满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一个劲地哭喊说:“我没干过,我说什么啊……”
离开监狱,陈建刚将这一幕作为会见笔记,记录下来。“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历经这样的遭遇,完全变成了麻木的老头。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陈建刚说,于是,他与同事亲手起草了再审申诉书。
和陈建刚记录陈满“完全苍老”的,还有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
易延友在监狱会见陈满,是在2013年12月底。易延友在笔记里这样写道:“我详细地把自己心中疑问,向面前比我只大10岁,但看上去却比我老20岁的陈满一一道出。坦率地说,陈满对有些问题的回答让我很失望。比如说对于他口供中的那些细节问题,陈满的回答是:这些事情我都说不清楚,他们把我搞成这个样子,不去查清楚事实,我又怎么能说清楚呢?曾经一度,陈满还显得很激动,认为我不理解他,认为整个社会都辜负了他。在他这样激动的时候,我也没有试图去阻止他或者打断他,因为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些问题看清楚一个真实的陈满。经过反复的发问,我大体上明白:陈满这个人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对于为何没有上诉这个问题,陈满倒是说得很清楚:一审判决之后他没有拿到判决书;他一直等着二审律师去见他并帮助他上诉,但是律师一直没有等到,所以耽误了。
寻找23年前案发地上坡下村109号已难觅痕迹
12月28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陈满案案发地——海口市美兰区上坡下村。不过,当年警方记录的案发地——上坡下村109号早已难觅痕迹。
一位在这里居住长达30年的老人回忆说,当年,上坡下村一带的确发生了一起杀人放火案。不过,时间已过去很久很久了,具体什么事,谁干的,他早就遗忘了。而且,早在多年前,具体案发地——上坡下村109号已被拆除了。
“109号消失,或许让我们遗忘得更快吧!”这位老人说,不过,当时抓捕凶手的宁屯大厦还在,距离案发地,步行要花好几分钟呢。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宁屯大厦,这栋当年陈满带着工人装修的大厦,如今和周围高楼相比,已变成一栋十分破旧的楼了。
当年办案民警已陆续退休
作为当年主办陈满案的警方,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对最高检抗诉和最高院启动再审陈满案又有何态度?
据华西都市报了解,随着地名变更,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已更名美兰分局。12月28日,华西都市报辗转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政治部胡主任取得联系。胡主任表示,该局尚不知道陈满案已进入再审程序。当华西都市报记者提出希望与当时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时,胡主任回应说,由于时间久远,当年的办案民警已陆续退休。他于2003年才调入分局工作,对陈满案不甚知情,所以不便作任何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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