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更新 老人立遗嘱不给妻子遗产 法院:无效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老人立遗嘱不给妻子遗产 法院:无效
【老人立遗嘱不给妻子遗产 法院:无效】近日,老人立下遗嘱,说自己死后所有遗产都不留给妻子一分钱,引发关注。
据报道,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老人所立遗嘱无效。
据悉,李姓老人与前妻育有一子,在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购置了大量的房产,前妻去世后,与王某再婚,再婚后的第十年,李姓老人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均留给其子,没有给王某留下丝毫财产,老人去世后王某已满60周岁,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其子要求王某搬出李姓老人的家,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有效,并予以执行,王某提出异议,并请求方法院裁定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该属于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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