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做人还是要“舍得”一些才好)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一个八字成语。
怀,是“怀藏”的意思;璧,是“璧玉”的意思。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原指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即财宝能致祸,后来也比喻一个人因为有理想、有才能而遭受忌妒和迫害。
左丘明是春秋末期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散文家以及军事家,他所体现的儒家思想,较多地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要求。
《左传》和《国语》是左丘明所著的两本文学巨著,其中《左传》又称《左氏春秋》,是为解析《春秋》而作,《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两本书中记录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一起成为珠联璧合的历史文化巨著,左丘明因此被史学界推崇为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
在《左传》中的《桓公•桓公十年》中,记录着这样一个故事: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读作zhān)。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虞叔和虞公是春秋战国时的楚国人,虞公是周朝皇室的后裔,为姬姓公爵诸侯,虞叔是虞公的弟弟。
虞叔有一块宝玉,不知道怎么给虞公知道了,虞公就特别想要得到它。
虞叔一开始不舍得这块宝石,后来又后悔了,对虞公说:我们周朝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
不久,虞公又想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知道了,就说这可真是贪得无厌,这样下去,终究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的。
鲁桓公十年(前702年),虞叔就起兵攻打虞公,把虞公赶到了共池(在今山西省平陆县西)。
虞叔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就把宝玉献了出去;虞公却因为贪图财宝,最终引致了灾祸。
俗话说得好:“财聚人散,人散财散;财散人聚,人聚财聚。”做人要知道“舍得”,懂得适可而止,千万不能太贪心!
此外,对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的理解也很重要。
《孟子·尽心章句下》中有句话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意思是说:土地、人民和政事,才是诸侯的三样宝;如果错把珍珠美玉当做宝贝,必定会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