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什么节日(中国医师节 - “医”路有你且心安! 致敬生命守护者)
他们
在生死攸关时“医”无反顾
只因生命需要争分夺秒
他们
在无影灯下化险为夷
只为看到患者恢复有力的心跳
他们是医者不是超人
却用凡人之躯托举出生的希望
今天是第五个中国医师节
今年的主题是
“医”心向党 踔厉奋进
致敬生命守护者
致敬所有医务工作者!
由来与设立
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7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每年的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设立“中国医师节”,体现了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医务人员优秀业绩的充分肯定。
这是继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行业性专属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医师法》还正式将中国医师节写入法规,明确规定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该法具体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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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白衣天使安全网,杜绝扰医伤医
医师法将保护医师合法权益置顶的同时,还细化了对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明确了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及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医师人身保护的责任义务,加强了保护医师人身安全的力度。
第四十九条共有三款,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款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第三款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可免责
为了让医师在公共场所紧急救治再无后顾之忧。医师法第二十七条特别规定了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的免责条款:“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持一致,明确医师并不会因其职业特点而比普通施救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对突发危急状态的病患或产妇实施救助,是执业行为的延伸,更是救死扶伤的体现。医师法明确了医师紧急救助免责,尊重了医师,也能令群众实际受益。
未按注册地执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师证
医师法将多点执业纳入条文,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这一规定,将医师多机构执业确定为法定权利,同时结合实际规定了主次之分,并明确了鼓励多点执业向基层倾斜。
此外,结合现阶段临床医疗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对于特殊类型的情况无需做变更注册手续。即第十八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时,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这将对知名专家到基层医院或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对医师不按注册地执业的,医师法第五十七条也进行了明确规制: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在医师执业活动上,医师法也做了诸多禁止性规定,如针对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违规用药、非法牟利、过度医疗、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情形,除了警告外,还增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度。
医学生参与临床诊疗权得以保障
医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和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的医学毕业生,应当在执业医师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有关医学生、医学毕业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今后,医学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权利将得以有效保障,有利于医教协同、加强医学人才培养。
无良从业人员可被终身禁业
我国过去的法律规范中均没有关于“医师终身禁业”的相关规定,即使职业道德沦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师,在受到刑事处罚后,仍可通过重新注册再次取得医师资格。医师法施行后,将职业道德设为医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明确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5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认可超说明书用药赋予医师更多自主权
医师法第二十九条以立法回应了实践中的“超说明书用药”问题,明确“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要求医师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但“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这说明医师法在一定情况下认可了超说明书用药行为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适用时,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二是在诊疗规范上,必须符合“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方可使用,但所谓“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目前尚未定义,可以是业内专家共识,或是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等;三是在程序上,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并由医院内部审核管理。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在纠纷发生时仍可能被认定有责。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此规定赋予医师更多的诊疗自主权,但超说明书用药不代表无须遵守一般诊疗规范,如病历书写规范、对病史的必要审查等,医师仍应要严格遵守。
知多一点
平等仁爱
坚守医乃仁术的宗旨和济世救人的使命。关爱患者,无论患者民族、性别、贫富、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如何,一视同仁。
患者至上
尊重患者的权利,维护患者的利益。尊重患者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条件下对诊疗决策的决定权。
真诚守信
诚实正直,实事求是,敢于担当救治风险。有效沟通,使患者知晓医疗风险,不因其他因素隐瞒或诱导患者,保守患者私密。
精进审慎
积极创新,探索促进健康与防治疾病的理论和方法。宽厚包容,博采众长,发扬协作与团队精神。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审慎行医,避免疏忽和草率。
廉洁公正
保持清正廉洁,勿用非礼之心,不取不义之财。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努力消除不利于医疗公平的各种障碍。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效适宜的医疗保健服务。
终生学习
持续追踪现代医学进展,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理念,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学知识的科学性和医疗技术应用的合理性,反对伪科学,积极向社会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