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辰(杨易辰)
<h2>杨易辰的担任职务h2>
杨易辰曾任中共十一届、十二届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二期、三届、四期、五届、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8年4月,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h2>杨易辰的人物生平h2>
抗日战争胜利后,杨易辰先后担任铁岭中心县委书记、辽吉省第一地委书记、辽北省第二地委书记。 东北解放后,担任辽北省政府副主席、辽西省委员会副书记、辽西省政府主席等职务。 一九五三年一月,杨易辰任中共辽西省党委书记。 任期内,他积极带领人民群众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开展新区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运动,大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组织开展反美援朝、保卫国家运动和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作出了贡献。 1954年初,杨易辰被无端诬告为高饶反党集团“五虎上”的“外围”干部,受到批评3个月。 同年8月,调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1956年任黑龙江省党委书记处书记,主管财经工作。 杨易辰受到了错误的批评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不退缩,不动摇,没有改变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初衷。 他把积极工作、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放在首位。 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杨易辰始终提出要以国家大局为重,弘扬“顾全大局、分担困难、发挥优势、多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受到党中央、周恩来总理的赞誉。 “文化大革命”期间,杨易辰即使受到残酷迫害,也坚持真理,不屈不挠,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针锋相对地斗争,展现了共产党员的坚定立场和高尚情操。 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关怀下,1972年5月至1977年12月,杨易辰先后担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黑龙江省党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杨易辰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抓住工作和生产,尽量减少“文化大革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的损失。 1983年4月至1988年4月,杨易辰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书记等职务。 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检察工作期间,认真贯彻党中央路线,坚决执行党中央指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他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和权威,敢于坚决强硬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 他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正气、清风两袖清风、刚直不阿、公正执法的人民检察官队伍。 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年来,杨易辰虽然年事已高、体弱,但先后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直接指导、检察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调查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和中国特色1997年6月28日,杨易辰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