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儿非亲生 男子诉妻索赔遭拒
湖南一男子南方打工10年归来,瞒着妻子用女儿头发做了一份DNA,鉴定结果令他惊呆了。
DNA鉴定结果。受访者 供图
与第一任妻子感情不和离婚3年后再婚
这名男子叫刘贻超(化名),年届7旬,湖南人。
20多年前,他与第一任妻子离婚;2019年,法院判决他与第二任妻子离婚。
近日,他正在寻找律师,想咨询如何向第二任妻子索赔非生女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问题。
他告诉记者,当年自己是一名工人,29岁那年第一次结婚后育有一女。
他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和第一任妻子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年幼的女儿先是跟随他一起生活,后来跟随母亲,他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时也会去探望女儿,给她买衣服和好吃的,甚至会带她去游玩。
离婚后,一个人的世界显得有些空荡,也很孤寂。
那段时间,也有亲朋给他介绍女朋友,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
随着年岁的增长,女儿长大后嫁到了广东,一直很少回家。
刘贻超说,当初与第一任妻子离婚3年后,另一个女子闯进了他的情感世界。
对方叫毕桂(化名),比他小15岁,文化水平比他高。
面对才貌双全的女友,刘贻超开启了恋爱之旅,再次回到了恋爱时代,他对女友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地关心她,呵护她。
在他的强大攻势下,对方迅速坠入爱河。
相识两个多月后,46岁的刘贻超梅开二度,闪电般地携女友迈入婚姻殿堂,他俩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
婚后,夫妻恩爱,刘贻超早出晚归,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全家过得很幸福。
第二年,两人喜得一女,夫妻俩乐得合不拢嘴,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南方打工10年夫妻聚少离多
小女儿慢慢长大,家庭开销也越来越多。
面对家庭窘况,53岁的刘贻超决定停薪留职,远赴南方沿海城市打工挣钱。
他说,辞别妻子和女儿后,他来到南方一家五星级酒店找到了一份做花工的工作,“酒店包吃包住,每月工资3600多元,每月工资一发我便马上给妻子寄3000元回去。”
他介绍称,妻子在家带女儿很辛苦,有时他会打电话回家问候,每年他会利用年休假回家与母女俩短聚。
“我女儿很聪明,也很乖巧懂事,我每次回家,她都会远远地来迎接我,甚至扑进我怀中。”刘贻超说,他非常喜欢女儿,有时会给她带一些玩具回家,女儿爱不释手。
本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下去,但好景不长,一个偶然的机会,邻居的一番话让刘贻超跌入冰谷,内心遭到严重创伤。
听邻居称妻子与别的男人手拉手
他痛苦地回忆说,2016年8月的一天,他打工回家时,一名邻居悄悄告诉他说,这些年来,经常看到他妻子与一些男人在一起打牌赌博,有时还手拉手,举止亲密。
这些话让刘贻超很痛苦,顿时起了疑心。
他告诉记者,他曾打听到妻子婚前有一些令他难受的事,同时联想到婚后8个月女儿出生,而医生竟称系足月,“越想越想不通,越来越多的证据让我怀疑她有问题。”
后来,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刘贻超称,随即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脑海中闪现,无论如何他都打算试一下。
瞒着妻子扯女儿头发做DNA鉴定
刘贻超对记者称,那时女儿正在念高一年级,平时住校,每周五下午回家,星期天下午返校。
他回忆说,有一天,女儿放学回家,他瞒着妻子想办法扯了女儿5根头发,与自己的5根头发一起送到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做DNA鉴定。
2017年3月13日,该鉴定中心出具检验意见称,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刘贻超为毕桂所生女儿的生物学父亲。
“当拿到这份鉴定结果时,我简直懵了,从情感上来说,我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刘贻超伤心地对记者说,当时难受得真想大哭一场,“没想到我辛辛苦苦抚养了16年的女儿竟是别人的,16年来我一直被妻子蒙在鼓里,作为一个男人这怎么接受得了啊?”
他称,平静下来后,他把这份DNA报告拿给妻子看,“她看了一眼,什么都没有说,我也没打她。”
起诉妻子要求离婚遭驳回
2017年,在南方打工10年的刘贻超辞掉工作回到家中,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他和妻子离婚,判令妻子毕桂返还他支付非亲生女儿的抚养费34万元,同时赔偿他精神抚慰金5万元。
作为被告的妻子毕桂答辩称,她愿意抚养小孩,由刘贻超支付抚养费,两人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家中3套房子要进行平均分割,刘贻超在外打工赚的钱也要进行分割,如果这些条件能达到的话,她自愿与他离婚,她认为亲子鉴定的结论是虚假的,她沉迷于打牌赌博不是事实,孩子主要是她在抚养。
法院查明的事实是,2016年8月,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加上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关系紧张,现在作为原告的刘贻超认为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妻子的行为给他造成了心灵上的巨大伤害,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判决离婚。
法院认为,当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较长一段时间夫妻感情尚可,虽然曾发生矛盾加之分居导致关系紧张,DNA鉴定后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但两人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要双方珍惜夫妻缘分,用心经营婚姻,相互尊重、信任、理解、关爱,彼此多沟通并妥善处理矛盾,树立起正确的婚姻观和家庭价值观,多查找自身不足,并不断改善,注重家庭,多为孩子着想,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
2017年9月21日,该院判决称,驳回刘贻超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再次起诉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018年4月13日,刘贻超再次向同一法院起诉,请求内容与第一次一样。
同年7月6日,该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时,妻子毕桂辩称,亲子鉴定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不予认可,家中她只尽义力,没有权利,当初婚后刘贻超没有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小孩一直是她独自抚养长大,她同意离婚。
刘贻超认为小孩不是他和妻子毕桂共同生育的,并向法院递交了《亲子鉴定意见书》,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的毕桂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从相识到登记结婚不足3个月,婚姻基础欠牢固,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后,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事后刘贻超再次提起离婚,妻子毕桂同意,可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对刘贻超要求离婚的诉求可予支持,毕桂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对其所生小孩依法不能认定为双方共同生育的,小孩与他俩共同生活将近18年,即将成年,刘贻超对作为继女的她尽了抚养教育义务,他可要求受他抚养的继女尽赡养义务,他要求毕桂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诉求,不予支持,他主张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相关情形,不予支持。
2018年11月10日,该院一审宣判称,准许两人离婚,驳回刘贻超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毕桂不服,遂上诉到当地中级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改判刘贻超承担小孩抚养费至其大学毕业等。
毕桂称,她之所以不愿意对小孩进行亲子鉴定,是不想伤害她,等她大学毕业后,届时她有权自己决定。
2019年2月12日,当地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讲述:
抚养孩子16年有感情,已有4年未曾谋面
刘贻超介绍说,随着岁月的流逝,如今小孩已经长大,目前正在读大学,他和前妻毕桂离婚的事,他一直没有告诉过孩子。
他说,自2018年底以来,他一直没有见到过小孩,“她从未主动给我打过电话,我打电话她一直不接。”
他难过地说,无论如何,自己抚养她16年,肯定是有感情的,在这件事上,孩子是没有过错的,也许她以后会明白这些事,“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希望她能常回家看看,尽管我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尚在,我会一如继往地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
律师说法:
系欺诈性抚养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增辉至今代理了近20年的婚姻家庭官司,他认为该案中的刘贻超16年来的抚养系欺诈性抚养,法院认定孩子系“继女”,明显定性错误。
他介绍说,欺诈性抚养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既然妻子毕桂当庭不同意另行做亲子鉴定,那依法可推定孩子和刘贻超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他称,侵权行为受诉讼时效约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那么,刘贻超是否可以通过另行起诉方式,向前妻毕桂追讨当年孩子的抚养费和自己这些年来的精神损失费呢?
屈增辉律师称,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刘贻超不能另行起诉进行追讨,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
他认为,要解决刘贻超向前妻毕桂追讨16年来的抚养费并索赔精神损失费这一问题,目前来看申请再审的时效已过,但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直接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