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威尔逊(傻瓜威尔逊的悲剧)
1894年,马克·吐温写了《傻瓜威尔逊》,塑造了一个富有斗争性的女黑奴罗克西的形象。在这前后,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两个女儿一病一死,妻子的健康也恶化;他投资制造自动排字机失败而破产。为了偿还债务,他外出旅行演讲,访问了夏威夷、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和南美等地。
<h2>求马克吐温《傻瓜威尔逊》(Pudd'nhead Wilson )的中英文全书。h2>道生码头镇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密苏里州的这一边,1830年时是一个几乎与世无争的不太大的村镇。镇上首要的居民是约克·莱塞斯特·德利斯科尔,他年纪四十来岁,出生于清白无瑕的弗吉尼亚家系,是县法院的法官。镇上的人都很尊敬他,不幸的是他膝下没有儿女。另一个有名望的居民是西锡尔·柏雷·艾塞克斯上校,他除了将在下面交代的一件事之外,跟本书所讲的故事没有什么关系。还有一个居民,叫波赛·诺散布兰·德利斯科尔,他是法官的弟弟,已结了婚,是个蓄有不少奴隶的奴隶主。他的奴隶中有个名叫罗克珊的女黑奴,大概二十来岁年纪。1830年2月1日,他家里添了两个男婴。其中一个是波赛·诺散布兰的儿子,名叫汤姆。另一个结起了个浑名叫作“小书童”,或者简称“小书”,是女奴罗克珊生的,大家起初都不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但后来就泄露出来了——原来是艾塞克斯上校。德利斯科尔太太生下那个儿子后一星期就死了,于是,这两个男孩就自然而然地都交由那位女奴母亲来照料了。
大约就在这时候,一个名叫大卫·威尔逊的人来到了这个幽静的村镇,希望能在律师事业上发迹。可这希望一上来就告吹了,因为大卫最实在的特长之一是有说俏皮话的天才、可俏皮话落在平庸乏味的耳朵里,却不受欣赏——它们不知道幽默为何物。
“那只狗要是有一半归我才好呢。”有一天早晨,大卫说。当时一只黄狗汪汪吠叫,使他听了很厌烦。
“为什么?’有人问道。
“因为我想把那半只狗打死。”大卫答道。
那几个听众都惊慌地从他身边溜走了。一个人怎么能杀掉半只狗而不杀掉另外半只呢?这人肯定脑筋有毛病。
“一个笨蛋。”有人说。
“一个十足的傻瓜。”另一个说。
“他是个傻瓜,决不会错!”第三个说。
从那天起,他就成了“傻瓜威尔逊”。
傻瓜有两种奇怪的嗜好——钻研手相术和指纹。第一种嗜好他只是偶尔作些研究,那是诉讼委托人难得在法律上派得上用场的。第二种嗜好则使他孜孜不倦地作了收集。不管男人女人或者小孩子,只要是傻瓜认识的人,无不要留一个指纹,或者一个拇指印,还在每块玻璃片背后帖上一张小纸条,小心地记下了人名,登上是左手还是右手,注明了日期,分别归档。这样,有一天,来了罗克珊和那两个她照管的孩子——一个是德利斯科尔的儿子,一个是她同另一个人生的孩子。这一对婴孩是如此相像,除了做母亲的看了分得清之外,简直无从区别。他们俩都随即按了手印,贴上了标签,记下了日期,加入了傻瓜威尔逊的收集品中。
两个婴孩既长得十分相像——汤姆的父亲认不出哪个是奴隶婴孩——那么,一个做母亲的就不禁会想到把这两个孩子掉个包,让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为奴隶。尤其是她总担心待到她的婴孩长大成人,就可能会给‘“卖到河的下游去”。当这一点已成了老是折磨这位上游奴隶的忧惧时,这不是挺自然的事情吗?罗克珊因为爱她的儿子,忍不住心里想道,只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惟一区别开两个小男孩的衣服交换穿一下,就可立即把小书变成汤姆,把汤姆变成小书,这不是挺自然的事吗?这样一来,被轻视和受欺压的奴隶小书童就变成了德利斯科尔家的骄傲的后嗣,那个外表上看去是白肤色的小黑奴和一个无名的父亲就变成了名门望族之家的后裔。
不过,仅仅变更衣服和环境,却变更不了表层下的骨子。一件绸缎长袍不可能改变一个冒充者的气质,这个假后裔外表上虽是一副贵族派头,本质上却仍是个黑人。过了几年,波赛·德利斯科尔在一贫如洗的境况下去世了,他始终没有发觉罗克珊对他设下的骗局。但他那位当法官的求嗣无望的哥哥却过继了这个冒名顶替的汤姆作为他的继承人。他送他去上大学,给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像一个慈父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可是,那个原汁原料的真正的汤姆却成了一个穷人,一块贫瘠的不毛之地。那冒名顶替的孩子尝到了生活单调的道生码头镇所没有的放荡享乐的甜头。他一头栽过了圣路易城快活的漩涡,结果是一无所得,却欠下了不光彩的赌债。最糟的是,他还打心里自命不凡,虐待那个现在成了他的奴隶的真正的继承人,而且对他从前的保姆罗克珊怀有一种深深的嫌恶,他始终不知道她与他的真正的关系。后来,她因遭受他的轻蔑和粗暴的对待而极度愤怒,才跟他说了有关他的出身和他的祖先的可怕事实,并要求他像对待母亲一样地对待她,要不就将捅破秘密,让他自食其果。
这一揭露使冒名顶替者沮丧了短短一阵子,但是并没因此而激励他从此好好做人。他变得越来越坏,甚至堕落到为了还清赌债而去行窃了。他在她母亲的支配之下,虽然她根本无意讹诈他,他仍不得不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满足他自己和她的需要。但他只能凭着这一套来维持他的表面上的优越,向底下人眩耀和骗过他的同辈们。法官由于溺爱这个孩子而对他的恶劣德性视而不见。但是有一次他因为胆小怯懦而差点给取消了继承权。当时,有一对来路不明的意大利孪生兄弟住在道生码头镇,在一次公共聚会上,汤姆因为用侮辱的言语激怒了吕吉——那对孪生兄弟中较强壮的一个,结果,吕吉使劲一脚,踢得德利斯科尔家这个后裔从讲台上栽过了观众中间。这种对一个地道的贵族的侮辱,原是该由决斗来雪耻的,但是懦弱的汤姆却只是向法庭告了一状。这种处理方式使那位好法官气得要命,为了他的家庭的面子,他亲自去踉那个踢人的意大利人决斗,让他受了伤,这也就为后来的麻烦埋下了伏笔。
现在这位冒名顶替的汤姆碰到了一生最重大的考验。罗克珊在德利斯科尔去世时,已被恢复了自由。现在汤姆为了偿付新的赌债,在取得罗克珊同意后,又把他的亲生母亲卖给别人去当奴隶。但是他违背了诺言,把她“卖到下游去了”。待到机灵的罗克珊从下游逃了回来,威胁他要揭露他的真实身份,要他代她付给她的新奴隶主赎身费,以免她又被捉回去时,这个不肖儿子的头脑中马上就产生了一个罪恶的念头。没有别的办法了,汤姆决心到他的恩人——那位法官那儿去偷窃。在干这件冒险勾当时,他杀害了他的恩人。他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印度宝刀,刀把上有一个不常见的图记,这把刀是他的贼赃之一,原是他从意大利人吕吉那儿偷来的。
德利斯科尔法官遇害,在道生码头镇引起了轰动,为了这桩罪行,那一对意大利孪生兄弟差一点被人私刑处死。证据明显地对他们很不利。他们公开承认自己是罪犯行凶时使用的那把饰有宝石的象牙柄刀的主人。更糟糕的是,当邻居们听到法官呼救而奔进屋去时,他们发现他俩都正站在尸体旁边。还有,这里显然有吕吉与法官决斗后想报复的动机。大陪审团已经裁定他们犯有凶杀罪,只有傻瓜威尔逊持不同看法,自愿为那两兄弟出庭辩护。威尔逊是个难得受人信赖的人,所以他们两兄弟是他第一次和惟一的委托人。但是傻瓜威尔逊毫不畏惧。不利于他们的证据是最有说服力的,但是——
“在刀桶上留有指印,它们不是被告的指印!”
那它们是谁的指印呢?
由于压倒性的证据不利于那对孪生兄弟,汤姆总以为自己是绝对保险的了,因此,他对傻瓜自信能打赢这场官司作了冷嘲热讽。他来到威尔逊的书房里,在正研究收集的那些指纹的威尔逊身旁坐下来。他拿起了一块玻璃片。
“嘿,这是罗克珊老婆子的标记,”他轻蔑地说,“黑鬼子的脚爪印吧?她的大拇指印有一条线一直从当中穿过去。这是怎么回事片
傻瓜从汤姆手里接过那块玻璃片,把它举到灯前。他脸上的血色突然消失了。他用死尸般的呆滞的眼光瞪着那块透亮的玻璃。谜团解开了!
汤姆刚才当着他的面在玻璃片上留下了那个清晰的拇指印,跟那把刀桶上留下的指印完全相同。
“丝毫不差,”首席陪审员说,他报上了那个倒霉的小伙子犯有凶杀罪的裁决。
那对孪生兄弟被宣告无罪。那个受骗的后嗣不再充当奴隶,恢复了他的继承权。汤姆则始终背负着冒名顶替者的污名,为了偿付已故的波赛·诺散布兰·德利斯科尔的债权人的欠款,他被“卖到河的下游”去了。
经过充分的研究,这件事的结局并无称奇之处,因为正如傻瓜威尔逊本人在他著名的格言日记中所说的:“教养决定一切,卷心菜只是受过大学教育的黄芽白罢了。”